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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一大学生反映称兼职被拖欠工资,记者采访涉事企业却称……

时间:2024年05月07日 编辑:王海清 来源:晨网

  张晓飞(化名)是呼和浩特市的一名在校大学生,2023年秋天,他通过招聘平台找到了一家艺术工作室,想兼职赚点儿钱,可是最后离职的时候,工资发放方面出现了问题。

  “那学期正好课程也比较少,我就想着出去兼职赚点儿钱,入职的时候和他们签署了一份《人员在职合同》,可是我后期生病申请离职后,有1000多元的工资拖着一直没发。”张晓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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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晓飞介绍,他是2023年9月入职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梵文誉峰艺术工作室的,于2023年10月6日至2024年1月5日期间为实习助教老师,期间由于身体不适,张晓飞于1月3日向艺术工作室提出了请假申请,请假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5日,当时艺术工作室的庞姓负责人同意了她的请假,直到2024年1月5日,由于张晓飞的合同到期,他便和艺术工作室提出了离职申请,对方也同意并且将相关工作进行了交接。

  据张晓飞介绍,2023年12月30日之前都是每周六日去上课,从12月30日之后,每天都是正常上下班。记者从张晓飞提供的《人员在职合同》看到:全职老师与兼职老师都压半个月工资,离职以后次月十五号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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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被压的半个月工资是310元,再加上离职前上了八天班共800元,所以我被欠工资应该是1100元,如果有误差也不会太大。但是从离职到现在,我多次索要工资,他们都一拖再拖,我问要考勤表,他们也不给我,后来直接不回我微信了。”张晓飞告诉记者。

  记者通过张晓飞提供的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梵文誉峰艺术工作室庞姓负责人的微信聊天截图看到,庞姓负责人称张晓飞虽按照合同到期日期提出离职,但是应该在合同到期之间提前一个月说明白,并且张晓飞的离职导致之前负责的课程受到了影响。

  张晓飞说:“我在2024年1月5日晚上就已经和庞姓负责人说明了我的情况,她也同意我离职,现在怎么就成了我一个人的问题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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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到上述庞姓负责人,她表示:“不用和我核实这个事情,我对这个事情没有任何的回应,所有的问题都是他个人在造谣,并且我无法知道你是否是记者,我也没空去核实你的身份,你也不要再骚扰我了,你可以通知你的律师,拿上你的律师函,过来告诉我,这是你的身份。”

  4月29日,记者咨询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的苗律师,苗律师表示:“首先,对于张晓飞的情况,作为一名大学生去兼职是不构成正式的劳动合同关系,可以随时提出离职申请,同时现行法律规定并没有将在校大学生排除在劳动法适用主体之外,劳动者的学生身份并不必然成为其作为劳动主体资格的限制;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内蒙古晨报晨网?速闻客户端记者 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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